山西“订婚强奸案”二审维持原判!审判长回应焦点问题
二审法院审理查明,2023年1月30日,上诉人席某某与被害人经当地婚介机构介绍认识后确定恋爱关系;5月1日,双方订立婚约;5月2日下午,席某某不顾被害人反抗,强行与其发生性关系。山西省阳高县人民法院一审以强奸罪判处席某某有期徒刑三年。判后席某某提出上诉。
二审法院审理查明,2023年1月30日,上诉人席某某与被害人经当地婚介机构介绍认识后确定恋爱关系;5月1日,双方订立婚约;5月2日下午,席某某不顾被害人反抗,强行与其发生性关系。山西省阳高县人民法院一审以强奸罪判处席某某有期徒刑三年。判后席某某提出上诉。
二审法院审理查明,2023年1月30日,上诉人席某某与被害人经当地婚介机构介绍认识后确定恋爱关系;5月1日,双方订立婚约;5月2日下午,席某某不顾被害人反抗,强行与其发生性关系。山西省阳高县人民法院一审以强奸罪判处席某某有期徒刑三年。判后席某某提出上诉。
今天(16日),山西大同“订婚强奸案”二审宣判: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故裁定驳回上诉,维持三年有期徒刑原判。日前,山西省大同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席某某强奸上诉案及所涉婚约财产纠纷上诉案的审判长接受记者采访,就案件引发的社会关注点,回答记者提问,回应社会关切。一、
今天上午,山西省大同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订婚强奸案”二审公开宣判,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笔者今日上午查阅了该案媒体的报道以及审判长回应社会关注问题的内容,结合办理此类案件的经历,对案件中涉及的六个问题进行分析。以期明晰此类案件的争点问题、司法实务中的注意事项、
在2023年这个看似平常的年份,山西大同的一场订婚却掀起了惊涛骇浪。席某某与吴某某,这对通过婚介相识仅三个月的男女,在5月1日迎来了他们人生中的重要时刻——订婚 。男方家郑重地支付了10万元彩礼,还送上了7.2克的金戒指,更承诺结婚一年后在婚房房产证上添加吴某
今天,山西大同一起“订婚强奸案”的二审结果,在网上掀起了不小的讨论。事情的起因是男方席某某被指控强奸,一审宣判后,网上各种消息满天飞,二审结束后,法院专门出来通报情况,其中提到被告人的母亲作为辩护人,多次把涉及被害人隐私的信息发到网上,结果被法院训诫了。这事一
二审法院审理查明,2023年1月30日,上诉人席某某与被害人经当地婚介机构介绍认识后确定恋爱关系;5月1日,双方订立婚约;5月2日下午,席某某不顾被害人反抗,强行与其发生性关系。山西省阳高县人民法院一审以强奸罪判处席某某有期徒刑三年。判后席某某提出上诉。
审判长:与妇女发生性行为不能违背其意志,与双方是否订婚没有关系。根据我国刑法规定,违背妇女意志,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关系的行为构成强奸罪。该罪侵犯的是妇女性的不可侵犯的权利,即妇女按照自己意志决定自己性行为的权利。因此,是否违背妇女意志是强
日前,山西省大同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席某某强奸上诉案及所涉婚约财产纠纷上诉案的审判长接受记者采访,就案件引发的社会关注点,回答记者提问,回应社会关切。
二审法院审理查明,2023年1月30日,上诉人席某某与被害人经当地婚介机构介绍认识后确定恋爱关系;5月1日,双方订立婚约;5月2日下午,席某某不顾被害人反抗,强行与其发生性关系。山西省阳高县人民法院一审以强奸罪判处席某某有期徒刑三年。判后席某某提出上诉。
二审法院审理查明,2023年1月30日,上诉人席某某与被害人经当地婚介机构介绍认识后确定恋爱关系;5月1日,双方订立婚约;5月2日下午,席某某不顾被害人反抗,强行与其发生性关系。山西省阳高县人民法院一审以强奸罪判处席某某有期徒刑三年。判后席某某提出上诉。
二审法院审理查明,2023年1月30日,上诉人席某某与被害人经当地婚介机构介绍认识后确定恋爱关系;5月1日,双方订立婚约;5月2日下午,席某某不顾被害人反抗,强行与其发生性关系。山西省阳高县人民法院一审以强奸罪判处席某某有期徒刑三年。判后席某某提出上诉。
该案审判长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被告人席某某的母亲作为辩护人,多次擅自把涉及被害人个人隐私的信息发布到网上,侵犯了被害人隐私权,二审期间法院依法对其进行了训诫。与席某某家人主动爆料接受采访、形成不对称舆论不同的是,被害人选择相信法律,在案件审理过程中谢绝所有媒体
山西“订婚强奸案”的二审终审判决,不仅终结了一起持续两年的司法争议,更在法治文明与社会观念的碰撞中,为中国法治进程留下了深刻的启示与警示。这起案件以婚约为背景,却突破了传统婚俗的约束,成为检验现代法治精神的试金石。以下从法律、社会、教育三个维度展开分析:
二审法院审理查明,2023年1月30日,上诉人席某某与被害人经当地婚介机构介绍认识后确定恋爱关系;5月1日,双方订立婚约;5月2日下午,席某某不顾被害人反抗,强行与其发生性关系。山西省阳高县人民法院一审以强奸罪判处席某某有期徒刑三年。判后席某某提出上诉。
红绸喜字还没从新房门框上褪色,警笛声就响破了五月的闷热。2023年山西大同那场本该甜蜜的订婚宴,谁也没想到会以“强奸案”的标签,在两年后引发全网震动。当2025年4月16日二审维持三年刑期的判决落下,社交平台彻底炸了锅:“都订婚了还算强奸?”“处女膜没破也算性
今天(16日),山西大同“订婚强奸案”二审宣判: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故裁定驳回上诉,维持三年有期徒刑原判。日前,山西省大同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席某某强奸上诉案及所涉婚约财产纠纷上诉案的审判长接受记者采访,就案件引发的社会关注点,回答记者提问,回应社会关切。一、
在人们的传统认知里,订婚往往是迈向婚姻殿堂的甜蜜前奏,承载着双方对未来生活的美好期许。然而,山西一起 “订婚强奸案” 却如一颗投入平静湖面的巨石,激起了千层浪,将订婚这一本应充满幸福的仪式,卷入了舆论的风暴中心。这起案件不仅打破了人们对订婚场景的常规想象,更引
审判长:与妇女发生性行为不能违背其意志,与双方是否订婚没有关系。根据我国刑法规定,违背妇女意志,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关系的行为构成强奸罪。该罪侵犯的是妇女性的不可侵犯的权利,即妇女按照自己意志决定自己性行为的权利。因此,是否违背妇女意志是强
二审法院审理查明,2023年1月30日,上诉人席某某与被害人经当地婚介机构介绍认识后确定恋爱关系;5月1日,双方订立婚约;5月2日下午,席某某不顾被害人反抗,强行与其发生性关系。山西省阳高县人民法院一审以强奸罪判处席某某有期徒刑三年。判后席某某提出上诉。